不可信,既然证据这么明确,原告家里还有司法系统的人。为什么不公开审判让大众也停止猜测,也让鹏宇多出点钱,在舆论和经济利益方面都有好处的事情不做,确选择了保密协议只赔一万元。
说的通吗?你自己信吗?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匿名发言你可以不相信。官方的报道你相信吗?
: 《不应被误读的“彭宇案”》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徐机玲 王骏勇
: 因双方当事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南京市中院于当年10月初进行调查,并在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查找到事发当日双方分别报警时的两份接处警登记表,其中的“报警内容”一栏,均记录了两人相撞的情况,这些新证据为澄清事实提供了重要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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