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这个车位法院都判过车位使用权赠与没有问题。因为车位是开发商产权的,没有算在公摊
面积里的。而且也不是买卖。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北京很多小区公共车位也是不能私自按地锁的,业主凭出入证来,先来先停,业主委员会多数同意,这毫无问题,跟宾利事件所在物业没有可比性。
: 你如果觉得深圳那个车位归属没有争议,那我不认同,也不理解,因为事实上不是这样。你如果认为宾利女的诉求更合理,我理解但不能支持(要看最后政府调解的结果,只有达成一致才没问题),尊重你的观点,这是你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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