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这么个逻辑
不过你这边可以用所谓善意第三人的理由对抗
但是
如果价格明显过低,追查罪产的司法机关
仍有可能否定你们这个交易
所以说后来没事儿,你真是走运
推测是当初就用保姆名字买的,又及时变现隐匿
司法机关没查到
【 在 Phillyman 的大作中提到: 】
:
: 可不可以这么理解, 她自己知道后面是要没收, 所以趁没有定性之前, 赶紧换成钱。 这样的话这房子就不属于她了, 也不会被追查, 然后现金她可以想别的办法藏匿, 一举两得。 如果被判了之后再卖肯定要出事, 所以应该是提前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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