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允许诽谤,两个老婆诽谤周某诽谤,是诽谤。实际上周某是受害人,没有犯罪。理论上法律应该追究“两位夫人”诽谤的责任,如果诽谤受害人没有成本,以后哪个受害人还敢公开求助呢?罪犯已经犯罪,破罐破摔岂不是无本万利。
【 在 Oleo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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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看你自己疯狂打拳的样子
: 真让人作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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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叫“作为女性残酷打击被性侵的女性”,人家两位夫人,不过是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替自己丈夫发声、请律师而已,就要被你扣上这样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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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看这帖子里还有其他人搭理你吗?
: 不会再回你
: 你自己继续high吧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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