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明白,一个人昨晚是否醉酒,事后是无法“证实”的。你只能从已知事实和法理上论证,是否应该判断醉酒,概率上和社会影响上如何判断更合理和公正。
司法不是科研,不能因为一个事实不能得到“证明”就逃避判断。如果客观上无法证明或证否性侵的受害人究竟醉没醉,难道这案子就算了?难道性侵没有完整证据就可以不受惩罚?难道天道都在袒护犯罪吗?实际上,证据不需要直接证据,只需要充分证明,证据链完整,就可以推断一个侵害的成立。这是为了公正,而不是为了绝对正确。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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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要证实,并不是认定单纯饮酒情节就可以证实。我不同意你的论证,你不要造谣编造。也希望公开庭审细节,判决书等,看看怎么证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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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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