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是把派出所和打人单位街道领导想成了良心人物了。
医疗费+三次打车费共4千左右,JC要求我和对方37或46分成我没同意,多的一分钱也不出了。
我鉴定是轻微伤,但现在手腕和肘都不能用力,骑电动车捏车把都疼,但JC说这个没产生的费用和后续的治疗调解不支持。
追求对方责任是不可能的,一见面谈JC就表明了态度,就是误伤了你。
不要说刑事估,连治安拘留都不可能,人家是有单位的人,虽然是合同工,但至少也不是临时工
【 在 petergao 的大作中提到: 】
: 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陪护费、相关交通费,如果确实很轻微,估计精神损害赔偿即使有也很少。
: 当然,构成轻微伤,可以要求追求对方责任,刑事估计够不上,治安拘留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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