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凭有据舍不得拿出来吗?天天写贼长的作文,胡说八道,还拉着马爸爸说“都是受过委屈的男人”,如果掌握了公检法徇私枉法、周某造谣污蔑的证据,还不赶紧公之于众?没有证据就说法院根据舆论判案、周某污蔑张王,难道不属于捏造事实?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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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是无凭无据要法庭认定,人家也起诉了,难道没有权利发声?是不是捏造事实你说了也不算,只是代表你的意见。
: 对于申请出庭作证,说明情况,为主张的事实作证,这也是人家权利,对法庭的决定表示不满,也没有法律禁止,怎么涉嫌犯罪了?犯了哪条罪?同样也没人起码我没有说过你不能支持法庭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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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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