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真双标。王某妻从周某发文开始,到司法审判结束,一直bbb喊冤,不肯“以法庭为准”。王某妻诽谤案还没开始指控,我这分析一下案情,你到要说“法庭判决前为什么要先入为主”。你不觉得可笑吗?
周某作为性侵案的受害人,本来就身心受损,还要被王某妻这帮人威胁诽谤,被不明真相的网友侮辱指责,没有强大的支持很难再有精力追究诽谤的责任。王某妻和背后的猪队友公关,就因此肆无忌惮吧?我当然建议公检法和周某控告王某妻,但没有控告不耽误我把道理讲清楚,论个公道。
我的动机也很明显,刑事案件涉及公共利益。一个影响力案件如果是非不分,那么每个人都会遇到被刑事侵害,反被罪犯家属诽谤打击的情况。这无异是很糟糕的。每个人需要的正义,需要每个人去主张。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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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评公检法那也是公检法来追究,人家没追究,别人不能代为追究。至于双方对同一事实各执一词相互指责,那最好寻求法律解决,开一个庭,谁诽谤了给弄清楚不好么?至于是否构成诽谤罪,这也是刑事自诉可以涉及的。法庭判决前为什么要先入为主?以某方为罪犯为前提?如果一方可以公开案情全国宣扬,那另一方也可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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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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