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一个真实情况可能确实是做了什么,但是台面上的证据其实证明不了做了什么,但是口供又表明做了什么,因此原本一个无证据可能判不了的案子被判了。有的人认为这是彰显了法律的正义,有的人认为这是法律在无实锤的情况下硬判损害了法律的庄严,因此才会吵得这么厉害。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他自己说被当枪使,现在跟王某文成了难兄难弟,比人家都惨。可见完全没有免责意识,法律意识,重要的不是你干了什么,是有证据你干了什么。人家查了半天连批捕都做不到,你本不是重点,证据一大堆,这怪谁?最后定罪的部分,全部是张某自供内容,就是说说张某摸奶,接吻,摸阴部手指插人家阴導,没有任人证,也没有客观证据。这怪不了别人,想定罪确实可以,想以证据单薄不求刑也行。难道指望法官很喜欢你么?
【 在 prepositio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张,估计就是个逗比,这没有半点儿比数,就急着上桌面,还真以为他是柳湘莲转世,人家一阿里的大美女专程过来给他献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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