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的东西没有任何意义。事实就是周某亲了王某,和周某打了电话,第二天又请他去她房间陪她。而不是“要买机票去美国”。
一个人喝吐了,走路不稳了,不代表她的行为是无意识行为,我就怕唐山那些喝酒的人也说自己是无意识行为。
女方主动,就是“勾引”,这是实情,不是捏造。如果按照王某妻子的说法,在出租车上去摸王某下体,就是猥亵。喝了酒之后的猥亵也是猥亵。
“公序良俗和礼义廉耻”不能只要求男人,也应该要求女人。
对男人来说,管好自己下半身是“公序良俗和礼义廉耻”。
同样,对女人来说,在别人不灌酒的情况下,不喝多,更不主动亲男人、让刚认识的男人去陪她,然后还在宾馆内不穿内裤接待男人。也是“公序良俗和礼义廉耻”。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周某可能亲了王某,但这不等于就是勾引。因为周某醉酒,不能真实表意,王某也非常清楚周某醉酒。如果周某当时不是亲王某,而是说别送我回酒店,我要买机票去美国,王某会真送她去机场吗,还是当成醉话不理睬?那么王某当时是真认为亲吻表示周某想跟他亲热,还是知道是耍酒疯,但打算顺水推舟占便宜,将错就错xx?
: 王某,王某妻其实都很清楚周某当晚一切表现都是醉酒的表现,但故意捏造成“勾引”。就像他们比谁都清楚周某是性侵的被害人,却昧着良心、厚着脸皮控告周某强制猥亵王某,反咬一口。我倒不认为这是王某和贤妻自己的主意,普通人没有这个经验,也没这么不要脸。这显然是律师或公关纯粹出于利益的计策,完全不顾公序良俗和礼义廉耻。而这种以攻为守、颠倒黑白、玩弄法律、通过不正当手段打击受害者的情况越来越普遍,特别见于社会热点。应该很快就会被严惩了。等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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