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严重过失: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没有按照两岁幼儿的需要来看护照顾。结果:致人死亡。
这里的关键是保姆是否有义务以安全的方式让幼儿上下电梯,当幼儿没做到,是否有义务及时发现,是否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方式挽救。保姆都没做到。要她干啥?导盲犬发现主人丢了还会一直叫寻找主人呢,保姆如果能进楼梯间大声呼喊,幼儿也不至于找不到人坠楼。
【 在 zzy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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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是说出事儿的时候没看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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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我不是说保姆没责任,我是觉得到不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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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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