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觉得那个case里,直接让女方拿出500万给老人可能确实有困难,无论是情感上还是手头的现金流可能都很难实现。而卖房分钱更是心理无法接受的损失。
不如和老人聊一聊,现有存款遗产和各种现金赔偿上多给老人一些让渡;在京的两套房子,一套过户给女方,一套过户给孩子,而孩子名下的房产用于出租,租金收益给老人到老人过世或者孩子成年。
考虑到女方法理上独占全部资产总额5/8的情况,两套房子独占一套不过分。
所以这个方案更多的是让老人让出一部分给他们的亲孙女,死者遗世的唯一骨肉。而且这个方案又能保证老人在世时手里的现金流,不致大儿死后生活无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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