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儿子死后,在大儿媳妇不同意的情况下(楼主主贴里提到这个意思),老头老太太叫不相干的小儿子的老丈人家(即小儿媳妇的父母)住到新寡的大儿媳妇家里,你认为他们只是为了拿法律应该分给他们俩的那份遗产?那么如你所愿,他们不是黑心公婆。
这是正常长辈该做的事情吗?正常的长辈难道不是该先处理后事,然后再协商或者按法律规定分遗产?最多请律师帮忙了。哪有叫陌生人住进寡妇家里的?这个是什么目的还不是一目了然的?
毕竟美国谷歌女去世后被她老公侵吞遗产的那个例子刚刚过去没多久。这个帖子里几乎所有的网友都没有说让楼主黑了公婆该得的遗产,最多只是因为对遗产法律不熟悉导致比例计算错误(1/6和1/4)。网友们主要是出注意让大儿媳妇防止被侵犯合法权益!包括我写了黑心公婆,说的也是如何保护住大儿媳妇该得的3/4,而不是说让大儿媳妇吞了老头老太太该得的遗产。别一看到黑心两个字就像被踩了尾巴。
最后,楼主在回帖里也提到不愿意“给”老人遗产,觉得500万好多,如果是代表大儿媳妇的意思,那么只能说黑心一家人,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 在 cainaonao 的大作中提到: 】
: 黑心婆婆不是你说的?按法律分怎么就黑心了?你倒是说说你凭啥说婆婆黑心?你的想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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