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公序良俗存在误解吧?赠予了,必然可以要回来,才不符合公序良俗。
关于小三,自己遗产(没有争议的部分)给小三,和给路人,遗赠国家集体一样,都是遗嘱人权利,是意思自治范围。哪有显然不行的法理?这两年也有案例,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显然不能单方处分,属于遗嘱人的,给了小三,确实也被法庭支持了啊。
【 在 admir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儿子女色蒙蔽了良心,父母合理利用法律要回来没毛病啊!
: 我儿子就算60岁,他赠予别人我给他的房子(父母赠送孩子房子一般是有预期和条件的),我也得想办法要回来。
: 这才符合公序良俗!
: ...................
--
FROM 121.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