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客运关于泡面的规定,本应在泡面出现在商店的时候就由专业部门制定。直到高铁出现、天价盒饭出现、乘客冲突出现,还是没有公开的规定,说明相关部门都是酒囊饭袋,要么就是想以公谋私。”
这段又是扩大问题,跟如何收集民意,决策无关。要有关系也是公开投票可以更好的避免你说的问题。
另外,虽然你说的可能90%是对,但是没证据就不能当实事来说, “相关部门都是酒囊饭袋,要么就是想以公谋私。”这些又是脑补的吧? 又是觉得自己一定对吧?要不然说的这么言之确确。
再次说一遍,我跟你逻辑上的区别就是,即使有1%的可能性,我也不否认你说的可能对,但没有100%的把握和证据,我保留结论的开放性。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是假设你错误,而是通过事实和道理论证了你的错误,是有根据的判断。当然你和我一样有正确的可能,问题是你没有论证你的正确性呀,你自己不说,谁知道呢。
: 我说的是法治,不是法制。法治就是以规则为依据解决问题,不限于狭义的法律,而是泛指一切规定和社会共识。我前文已经一步步给你讲了什么才是法治。就是发生矛盾先去查找法规依据,高铁可以看相关条例、乘客和铁路的合同、高铁饮食服务管理标准等等。如果都没有涉及有乘客讨厌泡面味道该怎么办,那就要看着事归哪个部分管,让他们进行调查研究,按照合法程序(重要),补充制定规则。如果合法制定的规则不合理,也要有渠道收集意见调整规则。如果事发紧急,来不及等待规则就必须处理,那也要按法律法规,看授权了什么部门、紧急情况按照什么原则来决定。以上原则都应该是公开且合法取得过共识的。这才是一个合法的民主程序。
: 不经过正当程序,几个人或者一群人随意制定规则,或者公众投票少数服从多数,都是专制的。当然,如果所有人都同意专制也没问题。但我代表自己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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