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是利益最大化还是理想最大化。
要想利益最大化肯定要按性别区别对待,因为社会就不是一视同仁的。多数人还是追求孩子利益最大化的。
【 在 yarlis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像美国那边搞种族歧视的一种思潮,区别化待遇是歧视的第一步也是隐形的歧视。
: 那些秉承养女应当有区别的如何如何(包括区别的优待,例如女士优先,例如女儿要富养,女儿不用买房子,女儿将来嫁好人家等等)其实都是隐性的歧视,只不过包裹在糖丸里罢了。
: 养儿养女本来并不应当有什么特殊性,只要循了天性去爱她或者他就好了,这是本,其他都是末。你为了爱他或者她,要教养,要发展,都不能本末倒置,因为传统,世俗或者流行的说法怎么样就改了初衷。从天性上讲,儿子和女儿都是骨肉,并没有什么区别,因此本来就不应当区别对待。何况国内现在在性别平等这一块,做的基本上在全世界都属前列(不同意这个观点的,请不要只举拐卖人口,锁链事件。请从广义上讲和日本,韩国的家庭主妇,美国的人口贩卖比较一下再challenge我),因为社会主义社会应当是天然有性别平等的观念的,当然事实上即便在国内,男女依然不是百分之百平等,但我们依然在路上方向良好。因此在国内的大环境,养女儿本来并没有什么不同,如果要特殊化区别化歧视就是自己观念里的歧视在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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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2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