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第十一条 除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划定吸烟区。
吸烟区的划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和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
(二)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
(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 在 siwangqishi 的大作中提到: 】
: 立马就有杠精出来反驳“法无禁止即为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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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等。考虑到外伤不明显,耽误火车,我憋屈认怂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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