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责任是双方的,他前面走路没有后眼,应该也没想到狭窄通道中后面两个人并排超过他,好巧不巧的烫到了孩子,双方都有过失。孩子是受害者。
强逼着道歉就是觉得自己一点责任也没有了,楼主这么认真的画了图一看就是认真的人,万一遇到一个也很认真的人,就只能jc调解了,任何一方不满意可以走诉讼。
【 在 aaach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楼主的认知可能需要调整一点。
: 除非你能找到他吸烟违反条例的确凿依据,那样可以投诉相关单位管理不利,他违反规定。
: 否则,背后接近,烟头烫到属于意外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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