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录原文如下:
https://www.iwurexs.com/read/20097/20977475.html
可见,个体婚制在历史上决不是作为男女之间的和好而出现的,更不是作为这种和好的最高形式而出现的。恰好相反。它是作为女性被男性奴役,作为整个史前时代所未有的两性冲突的宣告而出现的。在马克思和我于1846年合写的一个旧的、未发表的手稿中,我发现了如下一句话:“最初的分工是男女之间为了生育子女而发生的分工。”43现在我可以补充几句:在历史上出现的最初的阶级对立,是同个体婚制下的夫妻间的对抗的发展同时发生的,而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同时发生的。个体婚制是一个伟大的历史的进步,但同时它同奴隶制和私有制一起,却开辟了一个一直继续到今天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中,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相对的退步,因为在这种进步中一些人的幸福和发展是通过另一些人的痛苦和受压抑而实现的。个体婚制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形态,根据这种形态,我们就可以研究文明社会内部充分发展着的对立和矛盾的本质。
【 在 ucanwfnh 的大作中提到: 】
: 恩格斯只是强调了基于婚姻的男女合作的重要性,结论是基于当时生产力条件低下而形成的。按他的逻辑,在生产力提升后,男女在婚姻里实际是平等的,这也是中国古代一贯倡导的门当户对原则。但另一个方面,恩格斯也有局限性,没有充分论证男男竞争的潜在威胁。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动物界,一个种群中具备繁殖能力的雄性数量往往是较少的,大多数都竞争牺牲掉了,这是低级文明的可悲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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