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的给女的买房加名结婚” 所以这房子已经是男女共有的了呗?
有男的出轨跟别人生孩子的 也没有法官判因此赔偿他的合法配偶几十万的吧
你这都啥理解能力
【 在 cefeze 的大作中提到: 】
: 北京之前判案是一男的给女方买房加名结婚。结婚后女方找真爱生孩子去了。这男的就跑去起诉要女的赔他50万。结果法官判就是男的给女的80万做补偿,表面因为加名,其实也是生育权的问题。男性无论是否和女性结婚,生育自由都是女性的自由,也就是说她爱和谁生就谁生。
: 法官可以判80万,也可以判20万,自由量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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