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姓权形同虚设。法律真的公平。就应该根据国情规定,如果夫妻俩有两个孩子,必须一个随母一个随父。
另外。女性生孩子的成本,婚姻法没有任何保障,除非男性也生孩子,否则就是不公平
【 在 azureocea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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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逻辑是差点
: 没有特殊保护 就是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 这于法律精神法律原则而言没有问题
: 法律必须首先保持自己的公平公正
: 谁要觉得自己特别弱势 特别需要社会、政府发挥人道主义精神来给予特别的关爱和救济的话 那是社会福利方面的问题 不该靠牺牲公平和公正来实现和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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