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的
从人道主义来说
后妈陪你爹那么久,给点也没有啥
【 在 strawberry7 的大作中提到: 】
2006年父亲再婚(母亲去世多年),个人股票账户40万。
2016年父亲去世时,股票账户剩20万。
父亲遗嘱名下财产由我继承。
后妈打官司要求分10万股票款,说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判决:
查阅从父亲再婚到去世期间股票账户净投入60万。
把60万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判后妈应得60/(40+60)*20/2=6万。
婚后再投入股市的钱就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大量的亏损发生在2010年股灾时间,婚前的老本都已经亏掉了,还需要再分?
已委托律师上诉二审,也想听听大家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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