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20年前,一般省会城市或者苏州无锡那类城市(更多的小城市不了解,咱不瞎说,编不出来23或32是早婚还是晚婚),25、6还没结婚父母肯定着急了至少得有个靠谱的恋爱对象,但是基本上是希望或者说大家默认的是26左右女孩子该婚了。京沪比其他城市宽松,但是当时帝都绝大多数也在30之前婚了,硕士毕业拿证的也不少。30之后肯定算晚的。当然,随着时代变迁,无论男女,对于晚的年岁肯定都是在放宽的
【 在 cbilanci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晚婚是体制内用语,基本是各地土政策。22就可以说晚了,有意义么除了据此拿到体制内奖励当然也可以说这就是意义
: 你放水木说晚不是故意引发歧义么(或者为了强调“正规编制”?),相对当时周边的人(从学校到所在城市,咱不杠,就不说农村了),就说比百分之多少人晚吧?
: 正规编制这么值得强调的话,何苦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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