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老公外派到山西两年,我们全家跟着去了,那年冬天下午五六点钟,天都黑了,我婆婆从外面回来打开单元门,一个七八岁的女孩跟着我婆婆进了我们单元,小女孩没穿鞋,没穿外套,只穿了秋裤和薄毛衣,走路有点一瘸一拐的,衣服上都是土,双手搂着肩膀冻的发抖,我婆婆问她怎么没穿鞋,哪个楼的,她说是前面那个楼的,说特别饿、冷,能不能给她点吃的。我婆婆把她领回家,给我打电话把我叫回了家,我们仔细一问,她爸爸妈妈长期打她,身上全是新伤旧伤,青一块紫一块的,都是拿掉线抽的,新伤都带着血印子,那胳膊腿瘦的可怜,没一块好皮肤。我们给了拿了点吃的喝的,就报警了,警察一会儿就来了,警察进门说又是你啊,说这孩子都被报警无数次了,孩子妈妈不能生育和前夫领养的小女孩,领养了几年两口子就离婚了,谁也不想要这个孩子,离婚后跟着妈妈,妈妈嫁给了现在的后爸,现在的妈妈爸爸都打她,只有她继姐姐对她特别好,继姐姐还去上大学了,这次是她后爸拿掉线抽她,打的太狠了,她受不了跑到卧室插好门,然后从二楼的卧室窗户跳到了一楼,在外面冻了好久,碰见我婆婆就跟着进来了。每次有人报警,警察也只能把她爸爸妈妈叫到警局教育一番然后领回家,回去照打不误。第二天我上班跟同事说起这个孩子,我同事说这个孩子跟她家闺女一个班,在学校一天也不怎么说话,学习也不好,老师也知道她被虐待的事儿,可大家能怎么办,警察也不可能剥夺她父母的抚养权,别人家也没法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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