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年买第二套房子的时候,就是用我老婆的身份买的,当时为了省几万块的税费,办理了“假”离婚,是真的领了离婚证。当时我老婆没说,我自己直接在离婚协议上写明了,家里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股票等,所有的都归我老婆,女儿的监护权也是她的,另外每个月还得给几万块的抚养费,妥妥的终身卖身契。
所以,我老婆都是笑眯眯的和我办理了离婚手续。
你可以把我这个例子和你老公讲讲。
有些人说,提出这种净身出户的要求就是不信任。但是我的观点是,不应该等对方提出来,应该我自己就提出来净身出户,我不用你表示对我的信任,我直接无条件的表示我对你的信任就行了。
【 在 forestbus 的大作中提到: 】
: 先说基本情况:老公最近被某大厂“优化”,已在家待业一段时间,恰好有某甲方爸爸的工作机会抛来橄榄枝,薪酬待遇比之前略有上浮,在当下凄凉的求职环境下已属难得。
: 入职时填写了配偶信息,结果被公司合规以配偶公司是公司审计单位存在利益冲突为由打回。现在与公司反复沟通无果,用人部门其实认可不存在实质利益冲突,但合规已经形成定论无法更改。私下了解下来,offer只能保留一小段时间,如果现在能解决所谓“利益冲突”就可以入职。
: 老公直接答应了对方说可以解决,没有跟我商量。现在回来说,要么办离婚手续入职以后再复婚,要么希望我能够另找工作(非互联网可能相对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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