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有头债有主,两口子吵架互相打破头我也支持。但是扔孩子冰激凌算怎么回事,这种的都是脑子有坑。
【 在 firekylin 的大作中提到: 】
: 今天带孩子去游乐园,一直玩到下午5点钟。在回来路上,媳妇和阿姨去逛服装店,买了俩包。我和孩子外面等了半小时。我无意中说了一句,你买这俩包也用不了几次。
: 就只有这一句,可能是我嘴欠,她不依不饶,问什么意思,是不是不想给她花钱,然后blablabla。我感觉不对,给她道歉,不该说那句话。她不依不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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