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只有食品卫生法可循,应该还是90年代出来的,江签发。食品安全法也是后出的。
虽然不够细,主要的情况也都覆盖到了。
第九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 在 Input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年事情暴雷出来,经过全国舆论几天的发酵才冒出“非法添加”的说法一锤定音,然后才让某些专家闭嘴的,然后才有“白名单名录”,之后才有的三聚氰胺检测规范。
: 现在习以为常的很多做法,在那之前是没有达成共识的。
: 前面那些ID根本就是想当然以现在看过去,却不能用未来看现在,所以也就难以理解这些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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