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wilinne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房本上有A和他父亲的名字,于是他自己就天然占有1/2,父亲的1/2属于父母共同财产,母亲天然拥有1/4,剩下的1/4才是父亲的遗产、由母亲+6个子女平分,即每人1/7,再加上母亲愿意把子的部分给A,则A总共有1/2+1/4+1/4*2/7=23/28,房子如果真值1200万,则A的每个姐妹能分到1/28,大约也就40+万,看各自原生家庭的财力,个人觉得不值当反目。
是不值当反目啊,可是你都拿了1000万了给其他几个姐妹每家40万都不愿意吗? 如果不愿意,那反目就反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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