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lbj6 的大作中提到: 】
: 单从法律上来说,别说口头上说不要了,就是当时自己家人私下立了字据,但没有正式公证,估计都没有法律效应
: 从道德上来说,这个贴大部分人还是不接受其他姐妹完全没有继承权的
: 发自「今日水木 on M2012K11AC」
是的。真要找公家,不管是前面的调节还是后面的法院,都会出于“你拿了1000万那差不多给他们一家40万总可以吧”的目的给其他家判一些的,不可能一点不给,判决也要考虑人情,因为很多时候法律覆盖不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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