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风险巨大。
房本写谁名字,就是谁的房子,有完全支配权。按继承法,姐姐有充分权利在老人去世后继承一部分,即使只有一位老人去世也一样。如果写遗嘱,也有被法院推翻的风险,何况谁知道老人今后什么想法,一切皆有可能。
最好的方法,还是老人、子女家庭之间财务完全独立,金钱往来要么赠与,要么借贷,明确算帐。
【 在 jinAGE863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公婆婆已经退休,最近几年从老家来北京,一直帮我们带娃,和我们同住。今年给公公婆婆办下来了北京户口。考虑到他们的养老问题,我和老公都打算在我们同小区给二老买一个二手房,因为我们都没有购房指标了,所以只能用公公婆婆的名义购买,房款大概1200w,约定我家出1000w,公婆出200w(基本是公婆的全部家底了),房本写公公的名字,房子由二老一直居住,他们过世后由我家继承房产。
: 现在的问题是老公有一个姐姐也在北京工作,平时来往挺多,关系也不错,买房子的事情她也知道没意见,但我总觉得这是一个风险。万一公婆突然去世没有立遗嘱,那大姑姐如果要求分割房产,法律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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