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大的利益不要考验人性
一是老人先走一个另一个再婚房子咋办?二是两个老人去世后大姑姐来分遗产咋办?
如果出现这两种情况都能接受就买,否则算了吧,让老人去住远的房子,或者把远的卖了置换
【 在 jinAGE863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公婆婆已经退休,最近几年从老家来北京,一直帮我们带娃,和我们同住。今年给公公婆婆办下来了北京户口。考虑到他们的养老问题,我和老公都打算在我们同小区给二老买一个二手房,因为我们都没有购房指标了,所以只能用公公婆婆的名义购买,房款大概1200w,约定我家出1000w,公婆出200w(基本是公婆的全部家底了),房本写公公的名字,房子由二老一直居住,他们过世后由我家继承房产。
: 现在的问题是老公有一个姐姐也在北京工作,平时来往挺多,关系也不错,买房子的事情她也知道没意见,但我总觉得这是一个风险。万一公婆突然去世没有立遗嘱,那大姑姐如果要求分割房产,法律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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