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了遗嘱也还是能改的,也不保险,是不是可以做个公证,房子你们出自1000万,占房子产权的百分之多少。
这样将来分财产,公婆也只能分他们那一部分产权。
或者把你们的便宜房子过户给公公婆婆,自己再买套贵的给公婆住,可以降低风险。
【 在 jinAGE863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公婆婆已经退休,最近几年从老家来北京,一直帮我们带娃,和我们同住。今年给公公婆婆办下来了北京户口。考虑到他们的养老问题,我和老公都打算在我们同小区给二老买一个二手房,因为我们都没有购房指标了,所以只能用公公婆婆的名义购买,房款大概1200w,约定我家出1000w,公婆出200w(基本是公婆的全部家底了),房本写公公的名字,房子由二老一直居住,他们过世后由我家继承房产。
: 现在的问题是老公有一个姐姐也在北京工作,平时来往挺多,关系也不错,买房子的事情她也知道没意见,但我总觉得这是一个风险。万一公婆突然去世没有立遗嘱,那大姑姐如果要求分割房产,法律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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