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JaneT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你说了好几次给人上嘴套拴绳子了,这古今中外几千年闻所未闻的事情,看来你很有心得啊?你是不是有妄想综合症啊?
: 小区遛狗要拴绳,就这么7个字,你看不懂吗?有“7点钟之前不用拴绳”的例外吗?你反复说小区里没人,那个老头不就是人吗?还“10斤的毛球”,十斤以下的狗,牙齿咬不透人的皮肤么?
少拿鸡毛做令箭,抛开公德的本质,指望通过过度解释某些规矩获得合法践踏他人的机会,才是真正的公害,那个恃强凌弱的老头就是,希望你不是。
小区遛狗栓绳是为了防伤害,不是防狗,狗伤人需要拴,人伤人也需要拴,否则要监狱干什么?爱出口伤人的,按公德当然得戴嘴罩,你这么讲公德,嘴又这么坏,难道不该拔牙戴嘴罩降低危害性?
跟你一再解释当时的场景前情,你选择无视,一再宣泄自己“拔狗牙”之类很暴力恶意的意识,跟那个欺负狗的老头一样一肚子戾气。
借公德的名义发泄私愤滥施淫威,未必有你以为的那么爽。那个老头那天如果真的踢到我小狗或者退得慢,免不了挨我手里的棍子或者我娃的大拳头。当然,那是因为他在公共场合对妇女无理,揍他是维护公德,我娃会被邻居赞见义勇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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