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但是很少听说大陆或者其他地方离婚后纠纷涉及到付账单这种细节的。大多就是拖欠赡养费。离婚了不就是想尽量切断和对方联系,不想再纠缠么。汪小菲这种报销账单的,摆明了就是给自己找不痛快啊。换我是任何一方,即使没纠纷,都觉得这种关系挺尴尬的
【 在 Anita06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对离婚协议的理解有误。所谓协议,就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只要不违法,完全可以写得很详细。大陆的离婚协议也完全可以签订得这么详细。民政局那个协议离婚的格式文本,写不下很多内容,很多人会在那个格式文本之外再签订详细的协议,对很多事情做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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