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和张三鬼混,没空抚养孩子,他主动拒绝的抚养权,说需要三年时间专心鬼混。而且张三约法三章,联系前妻一次罚五百万,半夜思念前妻罚五百万,这要是再抚养孩子不得罚五个亿啊。也不知道这些钱你觉得是否合理,世界上有没有法律支持,是大女主还是婊子。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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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生了孩子 父母要共同抚养啊
: 像大s 结婚时就大龄 常年节食 营养不良 有基础病 身体条件不行 生育困难还要别人补偿?对方可以要求你出钱补偿因你自身条件生育困难造成的种种花费、精神损失吗?
: 你这样理直气壮的提出“生育补偿” 你觉得自己很要脸?
: 真的挺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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