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是美好的理论
到荒诞的现实生活中屁都不是
安徽一个农村,计生干部深夜被杀
未成年子女,亲眼目睹杀人者是谁(没有物证)
法院没判死刑,受害人家喝毒鼠强抗议,死了一个
改判死刑,杀人者家属不满意,喝百草枯抗议,死了俩
改判死缓,来回拉锯
法理有用么?
【 在 SSJ100 @ [FamilyLife] 的大作中提到: 】
:
: 缺乏物证,疑罪从无
: 【 在 djshaofei 的大作中提到: 】
: : 杀了二十多个了
: : 本来就是死刑
#发自zSMTH@OCE-AN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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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2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