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说好更好点,等生了孩子再说就有点过分了。婚前说好,一家一个,算是条件前移,爱娶不娶,爱嫁不嫁。
还是有些公序良俗的,比如婚房如果男女方都不开口,那应该是男方准备;孩子的姓氏两家都不说话,那应该是跟男方姓。
男方不准备婚房,是要在结婚前主动说的,孩子要跟女方姓,也是要在婚前主动说的。不能结了婚了,再耍流氓。
婚前只要说好,还愿意娶,还愿意嫁,那就是接受了,婚后也应该履行。等几个孩子都生了,再逼迫对方接受,过分了。
【 在 mimit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和老公都是独生子,我们生了俩儿子,一个跟爸爸姓,一个跟妈妈姓,我公公婆婆也觉得没啥,一家人相处和睦,当然,我公公婆婆不是纯农村的,他们都是公职人员退休,可能开明些。另外,我表妹的俩孩子也是一个跟爸爸姓,一个跟妈妈姓。我妈的一个朋友家也是这样做的。你爱人是独生女,这个要求不过分。以上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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