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传播的时候把新闻说全了:湘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财产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本案中,刘某所乘列车内座椅背后放置的小桌板背面均贴有“请您调整座椅角度时,提示后排旅客”的提示标识,故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在调整座椅角度时,应当注意和提示后排旅客。但刘某未尽到上述义务,故对造成王某笔记本电脑损害的后果存在主要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王某将电脑放置在前排座椅背后的小桌板上使用时,未警惕前排座椅调整可能对其造成的影响,对其电脑损害的后果亦存在一定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酌情认定由被告刘某承担本案民事责任的70%,其他部分损失,由原告王某自行承担。除去高铁票手续费15元,法院判决由被告赔偿原告损失(4788.5-15)*70%=3341.45元。
【 在 wwjj2017 的大作中提到: 】
: 另外网上搜一下,最近有一个案例,一个后排乘客在小桌上用笔记本电脑时前排乘客向后调座椅压坏了人家的电脑,法院判的前排乘客赔80%,所以你觉得前排乘客调角度是不是有绝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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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HUAWEI-P50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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