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就是那些感觉“法不责众”的事,要掂量好到底干不干,风险收益比怎样,那个时候p2p几乎全行业都在那么干,需要非常清醒,楼主女友还是输在了贪上,一年税后100多万,税前要150万了,就问换作你我怎么选择。。。可能很多人当时觉得大家都这么干,圈子里的人也都是高智商高学历,应该不会全抓之类
【 在 xixi1208 的大作中提到: 】
: 很感谢这个帖子,让我多了解了p2p的行业,原来行业的风险这么高,其实工作中的签字或者会议纪要原来影响这么深远,很多都是没有出现行业问题而已,出现了都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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