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新闻也没有把书面内容都放出来啊
【 在 zhumy111 的大作中提到: 】
: 放心好了,如果有,一定会在书面记录里。
: 这也是为什么说,“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法律裁决必须是论迹,否则就是莫须有,否则就有一百个理由给任何人定任何罪,可以了解一下什么叫腹诽罪。
: 在想一想,如果你争吵的时候,对方开车跟大货车相撞把自己撞死了,而你还活着,这时行车记录仪记下了你们的争吵,那么你是否也是过失杀人呢?因为扰乱司机开车而造成车祸则是更加可以预见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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