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女方的弟弟不是什么重要的亲戚,那男方的七大姑八大姨以及同事就更不是什么重要的亲戚了,不参加婚礼也罢。直接在女方家里办婚礼,男方父母出席就是了。女方弟弟既不出现在男方家亲戚同事面前,又可以参加婚礼,两全其美
【 在 Fangk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简单交代背景,两人已领证,女方家有一残疾弟弟,男方独生子,商定在男方家办婚礼。临近婚礼时男方家突然表示不希望弟弟参加,如果非要参加,宁可不办了。理由是小城市人多口杂,参加的大多为男方家亲戚同事,且之前从未跟外人说过此事。原话是他家会成为笑柄,今后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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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父母非常愤怒,认为儿子自力更生、身残志坚,是家人的骄傲,却被如此歧视,欺人太甚不懂礼数。男方家提出可以在北京单独宴请女方家人,弟弟一起。但男方家的婚礼不许弟弟出席。女方父母不接受,拒绝出席男方家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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