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配偶,如果比较年轻时,比如40岁,能确定以后愈合较好(哪怕有中度残疾比如缺一条腿胳膊之类),那花光钱也没关系啊,两人再赚就是了,哪怕当时困难让父母支援一下养娃,或者预留好养娃的基本费用
但如果治疗后还可能植物人,那是真没必要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可以啊,救治配偶的时候也先离婚把该有的给孩子,然后拿着他们两个人的去救另一半,你觉得呢?就像救另一半,家里钱全花完了,最后没钱吃饭,还活着的一方的父母肯定会无限帮助他家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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