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感,第一条是有一点实际意义的,第二条不知道签了有什么用?一开始是以为把生孩子带孩子等女方的付出都换算成钱呢,那还可执行(但确实很伤感情,真的会让人觉得这婚不结也罢)。既然现在不是说换成钱,提供情绪补偿,这种协议怎么执行?婚礼的时候不还都发誓什么不离不弃一心一意,依然拦不住该离婚的离婚啊?你说你签了协议要给我提供情绪价值补偿,他就能每次吵架的时候立马认错,全听女方的?
【 在 wait08 的大作中提到: 】
: 水木的人都比较实诚,诚信度高于社会平均水平,说出的话要兑现的。而这种协议对于不实诚的人就是废纸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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