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形式早已随着民法典的实施而更加灵活自由,且公证遗嘱的最高效力也已经被法律否定,最后一份有效遗嘱或者有效部分,就可以生效。
公证遗嘱根本没有必要,实践中也收费过高,为了多收费也人为制造繁琐,比如一个物业立一份,弄一堆协议,其实只要在这个日期后,再随便写一份,这些就都无效了,什么不可撤销的遗嘱,更是扯淡,骗法盲。
最后,即便有公证遗嘱,想要实现继承,也必须所有法定继承人认可,继承公证也必须所有法定继承人认可。有任何一个法定继承人提出异议,那就请移步法院,搞来裁决或者调解书再说……
【 在 tanggula 的大作中提到: 】
: 之前在版上看到相关内容的贴子,感觉对于遗嘱这个事情还是应该早有计划和准备的,尤其是独生子女这一代,为了防止出现各种不可预测的人性考验和现实问题,想着手准备,而不是忌讳这个事情,目前了解到的比较多的是两种途径:
: 1.中华遗嘱库:这个北京是有专门的办理机构的,原以为是属于公益性质的免费开展的,后来发现是一个社会组织支持的,遗嘱办理是免费的,但是期间还有各种收费评估项目,不知道有没有办理过的人,想了解一下这个靠谱吗?
: 2.公证处公证:这个可能是大部分人会想到的地方,市场化水平比较高,公证的流程大致相同,收费也差不多大几百,但是看到网上有说这种方式在法院诉讼中有失败的案例,主要就是没有做一个精神方面的评估,此项内容在中华遗嘱库这面的办理流程中倒是有,是自费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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