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继承编也不长,你看看再发表法盲言论好么?自书遗嘱根本不需要任何见证人。
另外,公证遗嘱本身并无更高效力。家庭财产纠纷一旦发生,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按照实际控制范围,被处置的,权利声索方有异议,二是权利声索方无法处置(未在自己名下,或者涉及共同物权)。对于这些,公证遗嘱中的财产公证或者协议,不具备直接实现权利的法律功能,只是当时时间节点的证据,发生纠纷时,要综合各个主张方提交的所有证据,由法庭裁决。
【 在 xixi1208 的大作中提到: 】
: 手写遗嘱就可以有法律效力,我记得是需要第三人在场证明,我觉得也可以录音保存。
: 公证处我觉得主要是个人财产
: 这些主要规避以后的家庭纠纷我自己觉得提前安排好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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