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父亲的老婆要求正当合理
你拒绝办居住权违背了你父亲的生前意愿
【 在 OldLeader (老领导)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父亲于不久去世,留三四线城市房产一套,价值约100万左右。该房产为他个人婚前财产,二婚前与二婚对象签订婚前协议,规定他去世后女方可继续居住,女方去世后房子由我全权处理(协议签订时间民法典实施前,即居住权还没有从法律上确定)。也就是女方有房子的居住权利。女方去世后我可以卖房。
: 现在女方不配合我办房产的继承,让我写个东西,去相应机构定下居住权。或房产卖了,一人一半。或补偿她30年租金(她现在61岁)。
: 我倾向于马上办房产继承,尊重她和我爸婚前协议的内容,但不会办居住权,办力居住权这个房子就锁死了。她住我继承的话,可以抵押适当补偿。如果出售,适当补偿她一些,但一半我接受不了。
: 现在房产继承问公证,公证说需要她签署放弃房产声明,否则只能去法院起诉房产继承。法院起诉的话,我担心居住权就确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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