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年轻就考上了北大,几年读下来,毕业后直接工作。 可见社会经验少,人太天真。但你不能否认肿瘤病人,特别是初诊病人,在很多医院是一块香饽饽。 我认为他其实做好本职,对得起自己的病人就行了,实在犯不着去趟浑水。超出指南就麻爪这个事情要看怎么办了,就和辛普森杀妻案一样,合规重要还是事实重要?对于绝大多数的病人来说,指南足够用了。
【 在 whx83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否认,四十岁主治并不是什么罪过,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但从他在这几件事情中体现出的专业素养,至少对于他的情况,在逻辑上解释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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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x214 FROM 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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