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有居住权,这个你是没法剥夺的
但也只是有居住权而已,她不能出租,否则就失去居住权
然后,你有没有居住权呢,这个就有争议了
你要真想恶心她,那你也住进去好了
【 在 OldLea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情补充:我爸的二婚对象自己名下有套房,在出租,无亲生子女,与前夫有一养女。
: 我爸生病时,她不支付任何医疗和护工费用,不想照顾我爸,还跟我索要生活费,想转移他所有财产。我爸昏迷后第一时间把他的保险柜钥匙拿走,至今不知道她拿走了什么物品。想把我爸名下的房产过户到她名下,未果,她把房子换锁。拿着我爸单位发的所有福利,拿着我爸的医保卡,把上面的余额刷得干干净净,给自己买吃的、营养品,什么药酒、三七、肾宝之类的。
: 所有治疗费用、护工费用都是我出,还要我给她生活费。我父亲去世后,她以费用没经过她为由,抚恤金要了将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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