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言:清官难断家务事。你觉得法律会有用吗?都是捣糨糊。就是判你哥给生活费,你觉得他能给?
这事也只能找村委,或者派出所,让他们上门谈谈,让大哥大嫂顾点面子有点忌惮。但也有可能你大哥就破罐子破摔,那就会激化矛盾。
这事无解,至于地,你妈不能当坏人,你几个姐姐要站出来,是我们的地,我们不同意给,不是妈不同意。
【 在 eim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是老母清醒,知道老大靠不住,才死拽三个女儿田亩傍身,不想分。要分也是自己蹬腿那天再分两个儿子。我三个姐姐户口都还在娘家,只有我迁出来了而已。她们还是村民,法律上是享有要自己那份的权利。但是姐姐们也没想过要,也是想着给老母养老,死了再分给兄弟。现在大哥担心有变故,想提前让老母分割给他,才有这几年的母子仇恨。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只是不满老人被虐待,气愤之下想走现代法律,而不是用传统去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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