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这种不能再定性为互殴了,要根据双方过错和谁先动手等具
体情况判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
(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
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
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
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
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
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
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 在 isolation 的大作中提到: 】
: 朋友父母:两退休老人60+
: 朋友邻居:两大人(50+,女主人国家公务员,未退休),一女儿(30,西城公务员)
: 起因:朋友邻居在朋友父母家喷漆,朋友父母报警,对方一家在警察面前辱骂朋友父母,特别是其女儿辱骂朋友父母尤其厉害,还首先推搡打人,最后双方在过道互相发生肢体冲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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